教育部發禁煙令:中小學和幼兒園全面禁止吸煙
近日,教育部下發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通知,要求中小學幼兒園內全范圍全天候禁煙,也不能以煙草品牌冠名學校、教學樓;高校的禁煙范圍則是所有建筑物內,也不得設置吸煙室。
教育部通知要求,凡進入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吸煙。校長是學校禁煙第一責任人,要在校門口顯眼處設立“無煙校園”或禁煙標志。學校不設置吸煙區,不擺放煙具,不出現煙草廣告或以煙草品牌冠名學校、教學樓,學校小賣部不得銷售煙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員進入校園時的禁煙解釋和勸導工作。
對于高等學校,則所有建筑物內一律禁止吸煙,也不得設置吸煙室,在醒目位置要設置禁煙標識和學校禁煙監督電話。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室外露天區域設置少量吸煙區,并要設置明顯的引導標識和“吸煙有害健康”等提醒標識。吸煙區設置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師生集中場地和必經通道。有條件的學校要安裝煙霧報警、視頻設備等裝置,加強對吸煙的監控,防止有人在相對獨立的辦公室或實驗室內吸煙。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引導有吸煙習慣的師生戒煙。
通知強調要加強吸煙有害宣傳教育。地方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利用世界無煙日、新生入學等重要時間節點,利用課堂、講座、黨團活動等對學生開展禁煙教育。各地要結合實際廣泛開展“無煙校園”創建活動,建立督導檢查機制,對禁煙工作措施落實不力的學校要進行查處通報。學校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將履行禁煙職責納入教職工考核和學生評價體系,設立禁煙監督員,加強禁煙日常動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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