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起,重慶市開始實施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不僅對成績中下等的考生是絕佳的機會,而且還可通過高職分類報考本科院校,在這里,河北技校網對考生和家長關心的熱點名詞和疑惑進行解讀。
1.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
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是高職院校采用除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招生方式以外的各類考試招生方式(簡稱“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
2.專本貫通分段培養項目
為開展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充分發揮高職院校(專科)和普通高校(本科)各自培養優勢,將同一專業技術領域的專科培養方案和本科培養方案課程教學和實訓內容貫通整合,并明確專科和本科階段教育培養內容,學生在高職院校培養3年專科畢業后,通過轉段考試,再進入普通高校本科培養2年。
3.中等職業學校
實施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學校,含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四類。
4.中高職(專科、本科)貫通培養項目
中職與高職(專科)貫通培養項目(含“五年制”“ 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和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即由部分中職學校與高職院校(或本科院校)實施,招收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進行中高職一體化銜接培養。
中職階段畢業且達到畢業要求的,按自愿原則參加轉段考試合格后升入對應高職院校(或本科院校)繼續高職專科(或本科)階段學習。畢業后取得高職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和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1)五年制
該項目由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實施,前3年由中職學校注冊中職階段學籍,后2年由高職院校注冊高職階段學籍。學習地點5年均在中職學校。
(2)三•二分段制
該項目由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實施,前3年由中職學校注冊中職階段學籍,后2年由高職院校注冊高職階段學籍。學習地點前3年在中職學校,后2年在高職院校。
(3)五年一貫制
該項目由高職院校實施,前3年注冊中職階段學籍,后2年注冊高職階段學籍。學習地點5年均在高職院校。
(4)3+4
該項目由中職學校和本科院校實施,前3年由中職學校注冊中職階段學籍,后4年由本科院校注冊本科階段學籍。學習地點前3年在中職學校,后4年在本科院校。
5.國家控制類專業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引導中等職業學校依法自主設置專業,教育部要求對部分專業性較強,對辦學條件要求較高,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專業類設置加強管理,嚴格審查辦學資質,從嚴控制招生規模。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職成廳〔2010〕9號)明確中等職業學校國家控制類專業包括醫藥衛生、公安司法、教育類等3個專業類,其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條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批準后開設。
6.職業傾向能力測試
職業傾向能力測試是一種心理測試,可以發現一個人的潛在才能,預測個體在將來的學習和工作中可能達到的成功程度,幫助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
7.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全體考生當年考試成績水平和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的一個錄取新生的低成績(總分)標準。
藝術、體育類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針對文化與專業兩方面的總分作出規定。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是分專業類、分批次確定的。
只有考試總分達到或超過這一分數線的考生,才有資格被招生高校調閱檔案并選擇錄取。
8.職業技能
職業技能,即指學生將來就業所需的基本技術和能力。
中職學生通過一個中職專業的學習,畢業后就基本上獲得了一定職業技能。因此,職業技能測試,就只能通過測試考生在中職學習期間學習的專業綜合理論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實際操作能力)來實現。
9.彈性學制
經市教委審批的部分中等職業學校自主開展靈活的教育教學、實訓,學生完成規定的教學和實訓后,達到規定的學分即可畢業,不受三年學制限制。
10.一檔多投
錄取時,市教育考試院按照錄取批次順序,根據志愿將上線考生電子檔案投檔給考生所填的所有學校,學校根據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以及招生計劃對投檔考生進行審錄并將預錄取結果上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
市教育考試院審核無誤后,按照“考生小志愿號排序位在專業計劃內確定錄取”的原則終確定考生的錄取結果。
考生可在規定時間登錄指定網站,查看自己的錄取結果。錄取結束后,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實行一檔多投后,取消了專業調劑服從意向,細化并優化了考生選擇,考生可能同時被多所院校的多個專業預錄取。
為滿足考生志愿順序并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錄取撮合過程將對所有考生填報的所有院校的所有專業隊列的預錄取結果進行檢索,對于排序位在院校專業招生計劃數內的小志愿號的預錄取結果予以確定錄取。
同時,確定了錄取結果的考生在其他隊列的預錄取數據予以刪除,這些隊列排序靠后的考生往前遞補,多次循環撮合確認錄取結果,直至符合要求的考生都確定終錄取結果。
11.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普通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的法規性文件。學校依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招生。
各級招生部門依據《招生章程》對普通高等學校進行有效監督,不僅增加了學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時也增加了考生的知情權,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校和考生之間填報志愿時信息不對稱問題。
對于考生和家長而言,《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志愿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