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公布新建和重新確認的河北省職業教育集團的通知
冀教職成函[2018]11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各高等職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
為適應新時代下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對職業教育的新需求,深化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不斷加強職業院校內涵建設和提高質量,建立健全我省職業院校專業隨著產業動態調整機制,促進專業和產業聯動發展,更好服務我省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經研究,決定重新調整確認16個和新建12個河北省職業教育集團(以下簡稱“職教集團”,見附件),現予以公布。原省級職教集團名稱、牽頭單位以本次公布的為準,未公布的省級職教集團予以撤銷。
新建立和重新確認的省級職業教育集團,應按照《河北省職業教育集團建設管理辦法》(冀教職成[2018]17號)要求,充分發揮集團化辦學的作用,與互聯網有機融合,激發職業教育辦學活力,促進優質資源的集成開放和共建共享,完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和成長渠道,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為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培養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附件:河北省新建及重新確認的省級職業教育集團名單
河北省教育廳
2018年7月11日
附件:冀教職成函[2018]11號關于公布新建和重新確認河北省職業教育集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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