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擬招生專業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司函〔2020〕3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根據《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做好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擬招生專業(含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學校、其他高校的高職專業)設置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序做好高職國控專業設置管理工作
1.加強調研論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真組織研究落實相關行業政策和準入要求,結合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際,深入進行專業設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其中,教育類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醫學類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公安和司法類要認真落實《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等文件關于公安、司法機關相關機構和職能調整的規定。
2.嚴格申報程序。擬招生專業申報以2015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及2016年來增補專業為依據(詳見教育部門戶網站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頁面∶ 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zt06/),學校要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完整的人才培養方案和相關教學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佐證材料。
3.加強部門溝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分析當前本地區相關專業設置現狀和需求,堅持以需定招、合理調控專業布點,主動加強與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公安、司法等部門的溝通,共同對有關專業設置提出明確意見。
4.分類明確要求。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增設(或規劃設立)并計劃于2021年開始招生的學校,如擬增設高職(專科)國控專業,應提交材料參加預審。其中,2020年11月前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但尚未經教育部備案的高等職業學校,應附省級人民政府同意設立批復函。連續三年未招生的國控專業點須按新增設國控專業程序重新申請。同一專業不同學制的,中、高職合作辦學的專業,均需分別申報,申報材料均應按對應學制填寫。
二、統籌做好高職非國控專業備案工作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考慮區域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實際需求,統籌構建縱向貫通、橫向融通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需要,加強對高職專業設置的指導。
1.對接高職擴招要求。貫徹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擴招政策,新專業的設置要綜合考慮生源情況、辦學條件、經濟支撐等因素,向優質高職院校傾斜,向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傾斜,向貧困地區特別是連片特困地區傾斜。要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職學校退役軍人學生招收、培養與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勵設置發揮退役軍人優勢的社會工作、黨務工作、健身指導與管理、救援技術、建設工程管理、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船舶工程技術、飛行器維修技術等專業。
2.推動專業升級改造。根據現行專業目錄,同時參考新版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征求意見稿),指導學校主動適應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要求,密切關注各行業"十四五"期間發展趨勢,充分對接新經濟、新技術、新職業,分析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新職業場景,以"信息技術+"升級傳統專業,及時發展數字經濟催生的新興專業,"一老一小"等民生領域緊缺急需專業,適應各地、各行業對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需要,適應學生全面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統籌考慮專業設置與人才培養方案制訂,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實現更好就業。
三、材料報送安排
(一)國控專業
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屬地相關院校填報《普通高等學校設置國家控制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申請表》(見附件1,專業代碼暫不填寫,單獨成冊,一式三份;其他確與申報相關的支撐材料,須編有目錄,并以"目錄"為封面,單獨一冊,一式一份,支撐材料針對性強,雙面打印)。
2.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填寫《××(地區)2021年高等職業學校(專科)擬增設國控專業情況表》(見附件2,專業代碼暫不填寫),并需按醫學、中醫、公安、司法、教育等分類打印,一式兩份,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以廳函形式統一報送我司。
3.待新版職業教育專業目錄發布后,已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國控專業點,調整完善相關材料后并直接通過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網址∶ zwfw.moe.gov.cn)統一身份認證平臺完成注冊后,進入行政許可事項"高等學校設置國家控制的高職(專科)專業審批"欄目填報相關信息并備案。
4.國控專業申報材料請于 2020年12月4日前,以省為單位報送我司,同時將本省擬增設國控專業情況表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
(二)非國控專業
非國控專業備案,請于新版專業目錄發布后1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網址∶ zyyxzy.moe.edu.cn)填報、提交工作,并生成、導出"2021年高等職業學校(專科)擬招生專業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后以廳函形式報送我司。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專業設置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普通高等學校設置國家控制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申請表
2.xx(地區)2021年高等職業學校(專科)擬增設國控專業情況表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