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談到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時透露,將研究制定出臺網絡招聘、招聘會管理辦法。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該辦法正在制訂之中。
5月25日,記者在北京市大興區見到了專程從外地趕來的傳銷大學生岳峰(化名),不久前他還在廣東東莞一個全體成員為大學生的傳銷組織從事傳銷。在那里,他已經做到了主任(中級)級別。在傳銷組織內部,級別做得越高越能識破傳銷的騙人內幕。覺悟后,他脫離了傳銷組織。在反傳銷志愿者組織的幫助下,他們又成功說服了200多名大學生脫離傳銷組織,現在這個組織只剩下少數幾個級別做得很高的人。
從2003年開始,岳峰所在的傳銷組織開始利用網絡招聘的方式騙大學生加入,發展到后來手法越來越專業。在反傳銷志愿者李旭的幫助下,曾經受過傳銷組織威脅的岳峰答應通過電腦,為記者親手演示傳銷組織利用各種人才招聘網站欺騙求職大學生的步驟。
冒用合法企業注冊防不勝防
岳峰為記者打開了一家人才招聘網站,輸入一個公司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之后,點擊“收到的應聘簡歷”,出現在記者面前的是很多不知情的大學生在25日所投的簡歷。記者看到這家公司目前一共收到幾萬份大學生簡歷,這些簡歷除了身份證號碼只顯示了一部分,其他如姓名、專業、電話、郵箱、個人經歷、興趣愛好等等一應俱全。
“還有一種方式可以搜到更多更新的畢業生信息。”岳峰說。因為網站會給注冊的企業提供對畢業生信息的搜索服務,只要輸入年齡、性別、地域等要求,便可以從網站所有注冊的求職大學生資料中獲取海量信息。在這個頁面,岳峰熟練地將有著一行行畢業生信息的頁面一次性全部打開。在第一個畢業生簡歷頁面出來后,他交替用復制、粘貼鍵將姓名、性別、專業和電話號碼這幾項主要信息復制下來。關掉這一頁面后,下一個畢業生的簡歷頁面會接著跳出,效率很高。
“這樣復制下來后,公司就得到了一大本有著畢業生信息的資料。”岳峰說,接下來,只需根據畢業生的專業及愛好挨個打電話問畢業生是否愿意來相應的企業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所說的企業名稱全部都是廣東東莞真實存在的合法企業。
傳銷組織是如何在人才網站上以合法企業的名義注冊的呢?
“只需要在網上復制一份一家真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然后傳真給人才網,付費后就OK了。”岳峰語氣輕松地說,“一般人才網對企業收費是按季度、半年或者一年期,我們打開的這個網站每季度只需要支付500元。”
“這里面有一個很明顯的漏洞。”李旭告訴記者,職介網站只需通過工商局的紅盾網或者打當地工商局的12315或114核對公司名稱、電話、法人等相關信息,再向該公司打電話求證就可以辨別這家登記公司的真偽。傳銷組織為了掩人耳目往往會留一個很像座機號碼的小靈通號碼。“這一點也很容易辨別,只需通過當地的114查詢就可以。”
岳峰告訴記者:“很多職介網站可能根本沒有想到傳銷組織會利用這一漏洞進入網站服務系統。但網站對于企業真實性審核上的疏漏卻害了很多難辨真偽的大學生。”
還有一些傳銷組織自己制作網頁,杜撰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公司,在上面發布招聘信息,同樣可以獲得很多畢業生的信息。岳峰為記者打開了一個名為“東莞大能電子有限公司”的頁面,“這是我們自己杜撰的一個公司,根本不存在”。搜索到相關網頁后,記者看到傳銷組織在里面自問自答的有關這家公司值得信賴的內容。但后面同時有人跟帖:在附近上班多年卻從未聽說過有這家公司。
18至25歲大學生易被盯上
獲得大學生的信息后,給大學生打電話的工作將由傳銷組織中級別低的成員去做。岳峰一開始也干這項工作。他們會接到一大本有著很多畢業生信息的冊子,每人每天只需打20個電話,就可以保持這個傳銷組織的正常運行。
為了確保網站上相應的注冊公司不暴露,他們在打電話時會根據大學生所學的專業以東莞另一家合法公司的名義邀請大學生加入,并留下小靈通或者手機號碼。大學生如果回電話,會由另外的專人去接聽并篩選。
“我們對大學生的選擇是很嚴格的。”岳峰指著網上的搜索頁面告訴記者,只選擇大學生,而且年齡必須在18至25歲之間。因為這一群體不僅有文化,能夠聽得懂傳銷組織的“高深”理論,而且一般社會閱歷淺、自信度高、有創業激情,“他們是容易上當的一群人”。岳峰隨手打開一名大學生的簡歷,指著籍貫一欄告訴記者,這個學生是廣東的,這不符合他們的條件。因為吸收本地人進來太容易暴露,所以只要外地的大學生。
“為了保證組織的健康運作,我們也不要殘疾的、有傳染病的、有心理疾病的等等。總之一句話,整體素質要非常好。在大學生看來,我們也會因為要求嚴格而更像是一家只吸收優秀員工的高端企業。”岳峰說。
為了增強大學生的信任感,在初步篩選之后,還要通過電話對其進行測試。問題設計得很科學,先是智力測試題,然后是個人對于未來工作的設想等等。初步達成用人意向后,傳銷組織便會邀請大學生過來。告訴他到了火車站將由專人統一安排接待,但從不告訴大學生他們的具體地址。
“我們會放棄與朋友或家長一起來的人,原因是兩個人一起不好做工作。”岳峰告訴記者,由于傳銷組織在大學生來到之后就會跟他攤牌,說他們并不是電話里所說的那家公司,但這個組織非常有前途非常賺錢。在周密的“洗腦”程序之下,很大一部分大學生都會相信并且留下來。也有個別不相信的會在被軟禁幾天后放回去。
通常情況下,這些受過騙的大學生回來后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因為他們可能在很多人才網站注冊過,并且投出去上百份簡歷,他們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從哪里被泄露的。即使有人查到了線索,但由于缺少證據,他們惟一能做的也就是在貼吧里將這家公司的名字貼出來,警告同學們不要再上當。
需完善法律保護求職者信息
“大學生在找工作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對于公司的名稱和電話,一定要通過工商局的紅盾網進行查實并打電話求證。另外還可以利用網絡搜索同學們對這家公司的評價,以辨真偽。”李旭告訴記者,傳銷組織一般會留下小靈通或手機電話,而且不透露他們的地址。這時大學生一定要提高警惕。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呂艷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目前沒有法律直接對職介網站關于個人信息保護方面作出規定。但是職介網站一般與用人單位和求職者之間都會存在合同關系,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個人信息這部分內容作出規定,職介網站仍然對用人單位負有審查義務。”
呂艷濱進一步解釋說,網站收集大學生信息的目的是為了給這些學生提供職介服務,如果網站再將信息提供給第三方就應當確保第三方是一個真實合法的用人單位,第三方能夠保證信息不被濫用,這是職介網站應當承擔的義務。
據介紹,目前尚沒有個人信息被濫用后應如何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的規定,至多是在對客戶造成了損害時,當事人可以請求民事賠償。但一般是嚴重泄露了個人信息并對這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害的時候才有可能賠償。如果只是類似接到騷擾電話等的損害,很難通過現有法律進行規制。
盡管刑法修正案(七)規定非法泄露個人信息的行為將受到懲處,但由于缺少具體規定,司法實踐中通過這一規定打擊此類犯罪還有難度。
呂艷濱認為,網絡招聘管理辦法應當對職介網絡和用人單位在處理應聘者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規則作一些明確規定。
“建議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呂艷濱呼吁,這樣法律不僅能夠對濫用信息行為如何處罰作出規定,還能對前期收集、保存、向第三方轉移信息時應當遵循的規則作出相應規定,這會對有效保護個人信息起到根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