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將首批安排10%的農業縣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并以此為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手段,爭取到2020年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屆時,農民將由國家來養老。
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確保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動農村減貧和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意義重大。
日前,國務院決定2009年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國家確定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可領取基本養老金。
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張瑞書講,今年首批安排10%的農業縣區開展試點,養老保險金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今年底前,將保證首批試點縣(市、區)資金到位、參保到位、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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