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6日訊 省政府昨天下發通知,嚴禁中小學及在職教師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違反規定的,將沒收辦班或授課所得并取消其3年內評選先進、晉級資格。同時,學校組織畢業年級學生補課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教師為學生補課可計入教師工作量,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省政府要求,嚴禁公辦中小學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學校必須將中小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活動納入正常教學活動范圍,所有教學內容(包括復習)必須在正常教學的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組織畢業年級學生補課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教師為學生補課可計入教師的工作量,作為教師工作成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和舉辦、推薦課外輔導班、在課外輔導班授課。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學校發現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和開辦、推薦課外輔導班、在課外輔導班授課的違規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并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隱瞞不報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省政府嚴令,禁止中小學以組織青少年讀書教育活動等各種理由收取圖書費,中小學不得以組織讀書活動宣傳發行費等任何名義留取“回扣”,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按違紀處理,對留取“回扣”交由學校管理的按設立“小金庫”處理;嚴禁自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超標準收費,學校服務性代收費必須實行自愿原則,堅決拒絕社會各界以各種名義在學校舉辦的向學生收費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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