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湖北一所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大四學生蘭明良找到工作后與同學喝酒慶祝,次日身亡。警方鑒定為酒后猝死。校方自認沒有賠償責任,但是出于人道會給2萬元安葬費。
中國有句古語說:樂極生悲。這則新聞正應了這樣的話。目前,雖然說主流媒體一再宣傳形勢大好,大學生就業率比以前高,但是,人們心里都清楚,這大學生就業,那個時候說不高過?任何時候,任何大學,包括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統計部門以及各主流媒體和某些專家,他們統計和得出的結論,每年都是大學生就業率增高多少多少,大學生就業如何形勢看好。再不然,就是勸大學生們轉變就業觀念,當“走鬼”,做清潔工、回鄉務農創業和自謀職業。
正因為大學生找工作難,才有找到工作后的喜慶,才有如此的樂極生悲。如果大家工作都好找,也許大學畢業的同學都會喝酒慶祝,你請我請他也請,要么就喝出許多個這樣的悲劇,要么就根本不會如此的海喝了。
當然,大學生們畢竟沒有走向社會,沒有“酒精考驗”,因此,不如某些官員們,革命小酒天天醉,也只是喝壞了黨風喝壞胃而已。即使是他們喝壞身體,有些地方規定還算公傷,連單位的司機酒后駕車被拘入獄還算是因公呢!照樣有單位照顧著。即使是一些人也喝死了,但有的追認了烈士,有的地方正準備上報烈士,或者正要將工作時陪酒醉死的官員定為因公殉職。即使什么也不算,死亡后的撫恤金、喪葬費,起碼也不止這大學生醉死,大學里給的2萬這個數。
當然,話又說回來,這大學生畢竟只是找到了工作而已,還沒上班,又不是“因公”醉死,學校能給2萬元錢,自然算是不錯的了,而且,與校方的確關系不大。但是,這種出于人道給2萬的話兒,卻與上海海事大學對貧困生楊元元自殺給16萬賠償的理由一模一樣,也是出于人道主義。看來,同樣是“人道主義”,價錢還不一樣啊?有意思!
在如今大學生就業難的情況下,大學生一畢業就找到工作,實在是值得慶賀!而且,真正愿意慶賀的,估計也是同學們自認為比較理想的工作,否則,你到某鄉個體養豬場找了個工作,到某個體戶的店里當了個伙計,雖然政府和學校統計的就業率里都有你的份,但一般情況下,大部份人都不會去擺酒慶賀一番的。即使是高校對大學生畢業找到工作慶賀醉死沒有賠償責任,但是,只要學生沒離開學校,只要事情發生在學校或者學校周邊的酒館內,大學的教師和領導,就應該多多提醒大學生們:
珍惜生命,少搞飲酒慶祝之類的活動。以免樂極生悲。來日方長啊,年輕人,切莫搞今朝有酒今朝醉,即使是走向社會,這酒,也得悠著點喝,特別是公款飲酒或為公、因公司業務喝酒,還是身體要緊,命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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