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為何容忍違法的零月薪
我們經常在呼吁大學生就業、求職要端正心態、認清自我,不要好高騖遠、不要眼高手低等等,但是,我們并不贊成容忍違法的零月薪啊,現在,怎么兩成本科生接受零月薪,也成了“求職心態更為現實”的標志?
據5月24日《京華時報》報道,昨天,北京團市委、北京青年壓力管理服務中心聯合發布2010年大學生就業壓力調查報告,報告顯示,本科學歷人群中愿意接受零月薪的比例達到20%,與去年的1.2%相比大幅攀升。同時,碩士和博士學歷的被調查者中也有一成以上的人明確表示接受零月薪。“這充分說明大學生的求職心態比以往更靈活、現實。”北京青年壓力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熊漢忠說,大學生的自我認知已經有所改變。
在大學生就業壓力有增無減的形勢下,被調查的本科生、碩士生期望月薪基本穩定,博士生降低500元左右,這樣的接近現實,屬于比較實事求是的結果。因為,目前的就業局面明明白白地擺在那里,大學生就業,從基層做起,期望月薪的確得實際一點。這種現實的心態,我們都能理解,同時也贊同大學生的理性。
可是,理性、現實的求職心態和自我認知,并不意味著要低三下四、忍氣吞聲地容忍違法,接受侵權啊!在這份調查中,我們看到,在專科學歷和本科學歷人群中,接受零月薪的人數比例相對較高,分別為18.5%和20%,碩士和博士學歷的被調查者中也有一成以上的人明確表示接受零月薪,這與前幾年零月薪、零工資現象剛剛冒頭時相比,高比例增加的幅度足以令人焦慮、擔憂!容忍零月薪居然是“求職心態更為現實”?這是多么可怕的導向啊!
就業壓力之下,是不是勞動法規就可以打折執行了?就業壓力之下,是不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底線就可以任意踐踏了?答案當然“不”!但愈來愈多的大學生接受并且容忍違法、侵權的零月薪,卻是個強烈的信號,揭開了當前就業權益狀況的冰山一角,那就是,在一崗難求的現實背景下,不僅僅是大學生就業,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正面臨著強權資本前所未有的的挑戰和侵擾。而由于相關職能部門的“旁觀”甚至毫不作為,勞動者只能唉聲嘆氣地“被違法”!
翻開我們的《勞動合同法》,法律告訴我們,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主要條款之一。不少大學生提出零月薪試用,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更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低工資標準。顯而易見,零月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但現在,那么多的大學生卻容忍零月薪、接受“被違法”,個中緣由,難道不值得有關部門深刻反省嗎?
一則“零月薪”的怪味新聞,令我們很是沮喪,更無奈的是,盡管富士康員工已是十連跳,但十連跳并沒有讓求職者望而卻步,深圳富士康招聘點的員工招聘依舊火爆。這,或許也是兩成本科生容忍零月薪的一個有力注解吧!
大學生可忍零月薪,法律不可以!
北京團市委一項調查顯示,今年連碩士和博士也有人愿意接受零月薪(5月24日《京華時報》)。
所謂“零月薪”,不過是個好聽的說法,說白了就是用人單位雇傭大學生干活卻不發工資。在特定的語境下,“零月薪”是大學生委屈求全的無奈選擇!筆者以為,我們不能對這一現象和事實,報以無奈苦笑!
即便大學生能夠容忍“零月薪”,接受企業的不給工資的做法,但是用人單位不能雇傭大學生干活不發工資。新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低工資標準”。 即便大學生是試用期,法律也明確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單位不給大學生發工資,已經觸犯法律。
可見,用人單位“零月薪”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現象和行為,大學生能夠容忍,但是法律不能容忍。面對兩成大學生可以容忍零月薪的現實,有關部門不能坐視不管、無動于衷,而應查一查看一看,到底是哪些用人單位向大學生推行“零月薪”?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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