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為了推動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更好地支撐產業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與職業崗位需求相吻合,指導中等職業學?茖W合理地設置專業,教育部組織力量對2000年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了修訂,并于今年3月印發了《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以下簡稱新《目錄》)。
一、《目錄》修訂的背景和意義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是國家對中等職業教育進行宏觀管理的基礎指導性文件,是中等職業學校設置與調整專業、實施人才培養、組織招生、指導就業,以及行政管理部門規劃專業布局、進行教育統計和人才預測等工作的主要依據,也是學生選擇就讀專業、社會用人單位選用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重要參考。
進入新世紀,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振興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特別是發展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以及改善民生等,迫切需要培養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我國中等職業教育快速發展。2009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873萬人,在校生達到2178萬人。中等職業教育已經具備了大規模培養技能型人才的基本能力,具備了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基本能力,具備了服務國家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轉變的基本能力。但同時,中等職業教育也還存在著質量不高、針對性不強和吸引力不足的問題,與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還有很大差距。要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職業教育發展成果,就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化改革,走內涵發展之路,推動中等職業教育規模與質量的協調發展、同步提高。
近年來,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對職業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對職業教育的改革創新提出了明確的要求。2009年1月,溫 家寶 總理在江蘇考察工作時指出,職業教育要培養適用人才,提高他們的技能,適應當前國際激烈的產業競爭和企業競爭,要把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把人才培養與人的就業緊密結合起來,把造就新一代的人才與我們國家日后增強綜合國力緊密結合起來。劉 延東國務委員也多次指出,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要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相吻合,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要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職業崗位能力要求,及時調整專業結構和課程設置。
《目錄》是2000年頒布的,至今已10年。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產業結構的調整,新型工業化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推進,用人單位對職業教育人才需求的方向、規格、質量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工程技術的進步為我國產業發展帶來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產生了一批新職業、新崗位,很多原有職業的內涵也發生了變化,對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和教學內容的更新等提出了新要求;隨著中職教育招生規模的迅速擴大,學生生源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個體差異性與學習需求的多樣性對專業內容的設置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赌夸洝穼I設置老化,針對性差,已經不能很好地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不能充分體現產業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對接受良好職業教育的愿望,亟需進行修訂。
修訂《目錄》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的重大舉措,是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措施。新《目錄》的發布和實施,對于促進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與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發展、職業變化更加緊密結合,對于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增強中等職業教育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吸引力,推動中等職業教育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目錄》修訂情況和新《目錄》的特點
《目錄》修訂工作從啟動到新《目錄》發布歷時兩年五個月。教育部聘請各方面專家,特別是具有行業、企業豐富實踐經驗、深厚專業背景的專家,組織成立了《目錄》修訂工作專家組和16個修訂工作組,先后召開了4次全國性修訂工作研討會,開展了80余次調研活動和專題研討。定稿之前廣泛征求了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門、中等職業學校、國家行業部委、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等方面的意見。
本次《目錄》修訂工作總體要求是,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產業振興規劃、產業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科學技術進步,服務人才市場用人需求和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繼續學習能力的培養,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體系,努力促進專業與產業、職業崗位對接,專業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修訂過程中,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努力形成科學合理的專業布局;堅持繼承與發展相結合,準確把握層次和定位,優化專業設置;堅持以人為本,利于學生就業和職業生涯發展;堅持關注新職業,適應新需求,開拓就業領域。
新《目錄》在原《目錄》的基礎上進行了比較大的修訂。一是目錄結構進行了創新。原《目錄》結構為“專業類-專業名稱-專門化舉例-建議修業年限”,新《目錄》修訂為“專業類-專業名稱-專業(技能)方向-對應職業(崗位)-職業資格證書舉例-基本學制-繼續學習專業舉例”。新《目錄》將原《目錄》中的“專門化方向”修訂為“專業(技能)方向”,新增了“對應職業(崗位)”、“職業資格證書舉例”、“繼續學習專業舉例”三項內容,明確了專業與職業崗位、職業標準和繼續學習方向的關系。二是專業設置進行了調整。新《目錄》專業類由原來的13個增加到19個,新增了“休閑保健”和“教育”2個專業類,對其它專業類進行了更名、合并或拆分等調整。專業數由原來的270個增加到321個,其中保留專業126個,占總數的39%;通過更名、合并或拆分等衍生的專業110個,占總數的34%;新增專業85個,占總數的27%;從原《目錄》刪除專業22個。
修訂后的新《目錄》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服務經濟,對接產業。新《目錄》根據產業分類進行專業劃分,第一產業主要涉及農林牧漁類,設專業32個;第二產業涉及資源環境、能源與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輕紡食品等6個專業類,設專業122個;第三產業涉及交通運輸、信息技術、醫藥衛生、休閑保健、財經商貿、旅游服務、文化藝術、體育與保健、教育、司法服務、公共管理與服務等11個專業類,設專業167個;分別占專業總數的10%、38%和52%。新《目錄》根據國家產業發展規劃的要求,在原《目錄》基礎上,一產類專業增加了14個,二產類專業增加19個,三產類專業增加52個。如,適應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增設了“觀光農業經營”、“農資連鎖經營與管理”等專業;適應發展先進制造業的要求,增加了“風電場機電設備運行維護與檢修”、“有色裝備運行與維護”、“機電產品檢測技術應用”等專業;適應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要求,增設了“城市軌道交通車輛運用與檢修”等4個與城市軌道交通發展相關專業、“汽車美容與裝潢”等3個與汽車產業鏈發展相關的專業、“網絡安防系統安裝與維護”等8個信息技術類專業以及“健體塑身”、“休閑服務”等休閑保健類專業;適應發展民族傳統文化產業的要求,增加了“民族織繡”、“民族美術”、“民族工藝品制作”等系列專業。
二是服務就業,對接職業。新《目錄》在“專業名稱”之后列舉了“專業(技能)方向”和“對應職業(崗位)”,使專業與專業培養方向和職業崗位的對應關系更為明確具體!皩I(技能)方向”是在原《目錄》“專門化舉例”基礎上修訂的,由原來的470個增加為927個!皩殬I(崗位)”是新增設的,共列舉了職業(工種)1185個,基本涵蓋了適合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國家職業分類大典》規定的職業(工種)或經人社部批準的行業特有職業或工種。新《目錄》特別關注新職業(工種)的吸納,國家陸續公布的122個新職業, 新《目錄》有102個專業覆蓋了其中中等職業教育滿足低準入條件和有晉升可能的96個,覆蓋面近80%。一些新出現的“職業雛形”(或稱社會職業),比如“彩鈴、彩信編輯員”、“ 家具涂飾工”、 “房地產經紀協理”等等,既不是國家職業大典內的職業,也不是行業設定的特有職業,但是在社會上已經形成一定就業群體,又是該專業中職畢業生的實際就業去向,此次修訂也給予采納,表示為在后面加括號,內注明“#”號,前面不帶編碼。有一些職業或工種雖然中職畢業生剛畢業時不能獲得職業資格,但是可以入行,經過2-3年的實踐或者學歷進修,就可以晉升職業資格?紤]保留這樣的職業對中職學生的職業生涯發展有指導意義,此次修訂也予以保留,表示為在職業名稱后加“*”號。比如:“2-06-05-00 國際商務人員*”。
三是服務終身發展,關注繼續學習。職業教育和其他教育一樣,根本任務是育人,要堅持以就業為導向,同時要關注繼續學習以適應學生終身發展的需要。新《目錄》體現了終身教育的理念,增設了“繼續學習專業舉例”,對應相關專業,依據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和高職專業目錄,以及補充高職專業目錄,列舉了356個高職、198個本科繼續學習的專業,為學生今后的繼續學習與可持續發展提供參考。
四是堅持改革創新,拓展服務功能。傳統的專業目錄,其主要功能主要是服務學校的教育教學,主要提供教育工作者使用。新《目錄》根據職業教育的特點,不僅考慮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需求,而且考慮行業企業的需求,考慮學生和學生家長的需求,在結構上增加了“對應職業(崗位)”、“職業資格證書舉例”、“繼續學習專業舉例”三個欄目,拓展了目錄的服務功能。這一創新進一步明確了專業與產業的關系、專業和職業的關系、教學標準和職業標準的關系、學習目標和發展目標的關系,使專業目錄不僅具有傳統的功能,而且對于幫助學生選擇就讀專業、明確把握發展方向具有重要作用,對于社會用人單位選用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具有重要作用,對于引領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具有重要作用。
三、新《目錄》的實施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我們確定了今后一個時期,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思路,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按照“保證規模、調整結構、加強管理、提高質量”的基本要求,鞏固發展成果,推動改革創新,強化內涵建設,解決突出問題,著力提高質量。
規范專業設置管理,既是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管理的基礎的環節之一,也是加強內涵建設的主要內容。在《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的通知》(教職成〔2010〕4號)中,對新《目錄》的施行已提出了相關的要求。在此基礎上,為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規范化建設,教育部目前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的意見》,針對目前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中存在的問題,就完善和規范專業設置的管理,提出更加明確的要求。《意見》將進一步明確專業設置的權限和管理職責,規范專業設置基本條件和要求,強調行業企業在專業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各地建立和完善專業設置審議的組織、機構和程序、辦法,加強專業設置的監督與檢查,以確保新《目錄》的順利實施。同時,教育部還將通過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動態調整機制、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定期對話機制,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與調整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