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個省市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從2010年秋季招考公務員開始取消了包括大學生“村官”在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優惠政策,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和廣泛爭論。而陜西省委、省政府從公務員春季招考就在全國率先主動調整了加分政策,變更為特設職位的定向招錄。
新華社記者近日對陜西省相關部門和社會學專家等多方面采訪,他們普遍認為,取消加分利大于弊,定向招錄的鼓勵政策使基層工作人員錄取比例更大。
加分政策的出臺與取消
據陜西省公務員局介紹,近年來國家有關部委和陜西省先后出臺了一些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鼓勵政策,其中到基層工作一定年限后報考公務員給予加分。據此,陜西省對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公務員考試筆試的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1年,加7分;受聘到村任職滿2年、縣考核稱職以上等次的加10分,被市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或市縣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對到城市社區工作、服務滿2年加5分,對到農村鄉鎮以下基層工作、服務滿2年的加10分。
據記者了解,各地依據有關規定出臺的加分政策標準和范圍不一。公務員考試考生分數差距很小,加分政策影響名次較大,一些考生為了加分弄虛作假,有些部門為了加強本部門工作申請擴大加分范圍,越加越濫,加分政策已對公務員錄用的公正性、嚴肅性造成不良影響,許多考生和專家學者紛紛質疑加分政策的合法性與公正性。
“所有的人都加分,加分政策就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陜西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處長李宇孝談到取消加分政策的初衷時說,公務員招考是為國家選拔人才,考試更應該體現嚴肅性和公平性,“凡進必考”就是為考生提供公開平等的競爭機會,加分政策讓絕大多數考生輸在起跑線上,不能體現公務員考錄工作弘揚社會公平正義的示范作用。
陜西省公務員局新聞發言人屈小鵬說,“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公務員的加分政策在一定時期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生產一線就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公務員法和試行的公務員錄用規定實施,加分政策在法律上缺乏依據。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除對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可依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之外,沒有其他人員加分的有關規定。而且從多年實際情況看,簡單規定加分,造成一些大學生在基層工作還沒熟悉情況,就著手準備報考公務員,沒有考上的也不能安心工作。埋頭苦干沒有埋頭復習的人在考試中更有優勢,卻人人都加一樣的分,這有悖于加分政策鼓勵大學生到基層服務的初衷,也不利于基層人才隊伍的穩定。
另據記者了解,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多次倡導各省取消自定加分政策,近中央有關部委要求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設職位,不再實行加分政策。同時自2009年開始,中央國家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已經對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實行了專設職位定向招錄;鄉鎮機關也要求拿出一定職位,專門招考選聘到村任職2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和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政法干警招錄方案中規定,拿出一定比例專門招錄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取消加分改為定向招錄利大于弊
重慶、福建、內蒙古、四川、河南等省區市取消加分政策近在社會上引發熱議,拍手稱好者稱之為體現了考試的公平性,口誅筆伐者稱政府言而無信。陜西省富平縣一位姓陳的女“村官”對記者說:“今年初就聽說取消加分了,但陜西也針對我們特設400多個崗位招考,考中的幾率比以前更高了。年初我們村還在議論取消加分不公平,現在大家理解這是個好事。”
據陜西省公務員局介紹,陜西省委省政府規定從2010年起在公務員考試錄用中設置一定比例的招錄職位,專門定向招錄符合有關服務期規定的到農村與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今年上半年陜西省公務員招考針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分兩次設置了191個職位定向招錄,9月份又計劃定向從大學生“村官”中招錄270名選調生和基層公務員,占全省今年招錄計劃總數的14%左右。而往年陜西省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使加分能考上公務員的也非常少,平均每年50名左右。陜西省去年公務員考試錄取比例為30:1,實行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錄取比例達到了7.4:1,9月份采取組織推薦辦法,錄取比例達到了3:1。李宇孝說,調整政策后,他們實際上享受了“報考范圍更寬、競爭程度降低、招錄幾率增大”的優惠。
屈小鵬說,陜西省特設職位、定向招錄,確保兌現了黨和政府把那些安心服務基層、專心為基層服務的優秀人才擇優選拔進入上級機關的用人導向,逐步建立完善了自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培養黨政干部的機制。
據了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0年發的文件規定:今后,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公務員,既可報考定向考錄的職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不再實行加分等優惠政策。新政要求各省區市每年招錄公務員時,針對四類人員的特設職位專門招考不少于當年招錄公務員總數的10%,或者招錄四類人員數不低于該人群總數的15%,而且他們還可以報考不設職位的公務員考試。
取消加分政策邁向更加公平
對于國家取消大學生“村官”等人員考公務員加分政策,陜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說:“我個人認為這是公務員考試向更加公平的方向邁出了一步。”
石英說,有些人議論國家政策沒有嚴肅性和延續性,出爾反爾,失信于民,這種觀點是對新政策存在一定的誤讀。陜西省的實踐證明,取消加分政策變更為特設崗位定向招錄,對于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各類人員更加有利,國家并非單純性取消加分政策,而只是換一種方式兌現承諾。
國家公務員招錄在公平方面已經做出很多探索,招考制度也是在不斷完善過程之中。但任何一種考試制度都是相對公平,人們對于公平有追求但不必苛求,應該看到每一步變革都是追求公平的步驟。
石英說,當初出臺加分政策是各省區市為鼓勵大學生下基層的權宜之計,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就應該及時變更。但這同時也說明政府出臺政策缺少充分調研和溝通。有關人士建議,一項政策的出臺不應該只為一時之需,而應著眼長遠,事前做好充分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依法依規科學決策,避免互相矛盾、朝令夕改,給政府公信力帶來不利影響。另外,社會公眾應該給國家出臺加分政策鼓勵大學生到基層鍛煉和緩解就業的初衷更多的寬容,因為公務員考試制度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加大力度從農村、社區等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公務員,改善公務員隊伍結構。屈小鵬表示,陜西省將健全完善鼓勵人才到基層去、從基層選拔優秀人才的機制,進一步研究制定加大從基層、生產一線人員中考錄公務員的新辦法,積極探索從工人、農民中考錄公務員的新路子,把那些真正安心服務基層、專心為基層服務的優秀人才擇優選拔進公務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