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京津塘高速公路通行費下調 貨運車輛開始實行計重收費
新華網北京1月5日專電(記者 李志勇)編號為G2的京滬高速,即原京津塘高速公路自5日9時起降低車輛通行收費標準,并開始對貨運車輛實行計重收費。
記者從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獲悉,為進一步治理和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完善收費公路計費方式,調控貨運車輛的合理裝載,有效遏制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北京市、河北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自5日起調整原京津塘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并對貨運車輛實行計重收費。
據介紹,調整車輛通行費收費的具體標準分為5個等級,分別為:7座以下客車,2噸以下(含2噸)貨車,每車每公里由0.34元調整為0.31元;8座至19座客車,2噸至5噸(含5噸)貨車,每車每公里由0.47元調整為0.44元;20座至39座客車,5噸至10噸(含10噸)貨車,每車每公里由0.61元調整為0.57元;40座以上客車,10噸至15噸(含15噸)貨車,每車每公里由0.81元調整為0.75元;15噸以上貨車,每車每公里由0.81元調整為0.75元。
據了解,對正常質量車輛計重收費的基本費率為每噸公里0.058元。根據車輛的車貨總重量,分為小于等于8噸、8噸以上至小于等于21噸、21噸以上至小于等于35噸、35噸以上至小于等于49噸、大于49噸共5個等級,計費標準從每噸公里0.058元到每噸公里0.016元不等,對于車貨總質量不足5噸者,按5噸計費。
對于超限車輛,將按照車貨總質量總軸限的程度不同,確定超限加價收費標準。分為超過認定質量5%以內、超過認定質量5%至30%以內、超過認定質量30%至50%以內、超過認定質量50%至80%以內、超過認定質量80%至100%以內、超過認定質量100%以上共6個等級。其中超過認定質量5%以內部分的按照正常車輛計費,其余對超過認定質量以內部分按照從每噸公里0.108元到每噸公里1.1元不等的超限標準收費。同時,對于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車輛,對其超過認定質量的部分,按每噸公里1.3元收取通行費。
計重收費的計算辦法為,對于正常質量車輛繳納的通行費應為車貨總質量×噸公里費率×車輛行駛里程。對于超限車輛加價采取分段累進計費的辦法,超限加價收費額應為:各超認定質量的部分×超限收費標準×車輛行駛里程,超認定質量車輛繳納的通行費應為:正常質量車輛繳納的通行費+超限加價收費額。
如果高速公路的計重收費設備出現故障無法進行計重收費,對于貨運車輛將按照規定的5個等級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規定進行收費。
據介紹,實行計重收費使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相結合,完善了原有按車型分類收費時重車、空車繳費額相同的不合理現象,使車輛在交納通行費上更加公平合理,并可以更為有效地治理超限超載的違法行為,建立、健全治超的長效機制。同時,有利于更好地解決貨車“大噸小標”問題,引導貨運車輛合法裝載,遏制運輸市場的惡性競爭,保護守法業戶的利益,促進貨運市場更加規范。據了解,對于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將還按照國務院有關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以及交通部、國家發改委等部委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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