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記者從市政府了解到,石家莊市新的《石家莊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已經出臺,并將于2011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新辦法規定,從今年6月起,石家莊市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標準將發生變化,剖宮產由以往的3000元變為3500元。
生育保險應保盡保
《辦法》規定,本市市區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作為用人單位,均列入本市市區生育保險實施范圍。本市市區所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退休退職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職工)及職工未就業且生育保險制度未覆蓋的配偶(以下簡稱職工配偶),均列為本市市區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的實施對象。
關閉、破產、改制用人單位應按現行職工安置政策繳納生育保險費,具體辦法可按照市區基本醫保相關政策執行。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停止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中斷繳費在3個月及以內的,按規定補繳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補繳后可連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欠費超過3個月的,恢復繳費時應補繳以往全部欠繳的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必須連續繳費滿十個月
《辦法》規定,按0.8%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由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改為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本《辦法》實施后參保的,按0.8%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十個月(不含補繳時間)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貼,按原渠道自行解決。本辦法實施前參保的,按0.8%費率標準繳費的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生育的,按原規定執行。
按0.4%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女職工產假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工資由原渠道支付。職工配偶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領取生育津貼期間,生育保險關系轉移到其他統籌地區或職工死亡的,生育保險關系自行終止,從次月起停發生育津貼;職工終止生育保險關系的,從次月起停發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除以30乘休假天數計算,由市醫保中心逐月撥付至用人單位,全額支付給本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剖宮產定額報銷3500元
《辦法》規定,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實行定額報銷,標準分別為:正常生產2000元;難產2500元;剖宮產3500元;懷孕6個月以上終止妊娠800元;懷孕滿4個月不滿6個月終止妊娠600元;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400元;懷孕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120元。
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實行限額報銷,限額報銷標準分別為:每例宮腔內節育器情況檢查,按定點醫療機構級別確定,三級10元,二級9元,一級及以下8元;每例放置(取出)宮腔內節育器術,按定點醫療機構級別確定,三級40元,二級36元,一級及以下32元;每例皮下埋植(取出)術,100元;單獨行輸精管結扎術,每例300元;單獨行輸卵管結扎術,每例2000元;每例輸精(卵)管復通術,3500元;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每年3000元。本辦法實施前的計劃生育手術及并發癥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欠費期間不予支付保費
《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停止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中斷繳費在3個月及以內的,按規定補繳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補繳后可連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欠費超過3個月的,恢復繳費時應補繳以往全部欠繳的生育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職工配偶生育限額報銷
職工配偶生育、終止妊娠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實行限額報銷。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治療不孕癥、早孕反應及保胎的;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造成妊娠終止的;屬于新生嬰兒的;因醫療事故所致的;未采取長效避孕措施終止妊娠的;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的;未經批準自行恢復生育手術的;治療生育并發癥及合并癥的;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及收費標準目錄規定項目的;其他應當由個人負擔的。
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生育或計劃生育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常駐外地女職工生育及職工計劃生育手術,應到本人駐地選擇一所有產科的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醫療費申報手續。
職工配偶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應在當地鄉鎮及以上醫院就醫,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治療終結后,由職工所在單位為其辦理醫療費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