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開的石家莊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研究并原則通過了《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跟以往相關政策相比,在加大職業培訓資金投入力度,建立職業培訓質量監控體系,推行以就業為導向的培訓模式,完善就業供求與職業培訓信息對接機制等方面實現了突破。
《實施意見》規定,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的高校畢業生、復員軍人提供技能培訓,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根據其獲得的合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就業情況給予高不超過1600元的標準補貼。企業招收上崗和在崗農民工技能培訓按50%給予補貼。創業補貼標準為每人不超過1000元。對初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專項能力考核,并取得執業證書資格的,按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60%予以補貼。
《實施意見》還建立了“培訓前審核——培訓中監督——培訓后考核”的職業培訓質量監控體系,將職業技能鑒定結果作為衡量培訓質量的重要依據,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的,培訓結束后均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創業培訓結業考核。同時,推行以就業為導向的培訓模式,緊緊圍繞我市經濟建設和產業結構調整步伐,進一步開展“校企聯合”,“校校聯合”、實現優勢互補,共同承擔高技能人才培養任務。
《實施意見》還規定,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及時采集、發布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和職業培訓機構開設的專業信息,為各類勞動者選擇適合自身需要的職業培訓提供便利,鼓勵用人單位到職業培訓機構選擇適合崗位需要的人員,引導職業培訓機構根據供求信息及時開展緊缺職業工種的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