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農村衛生事業發展,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村衛生的支援力度,解決部分鄉鎮衛生院缺乏執業醫師的實際困難,提高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滿足廣大農村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需求,根據省衛生廳《河北省2011年招聘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項目實施方案》精神,現就我市實施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項目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則及信息公布
1、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政府推動、個人自愿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充分發揮各方積極性,招聘有真才實學的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共同推動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2、信息公布方式
此方案經省衛生廳批準后,我局將在衡水市衛生局網站予以公布。
二、實施范圍
我市轄區內國家級貧困縣武強縣豆村鄉衛生院、北代鄉衛生院和武邑縣韓莊鄉衛生院。
三、報考條件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2、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愿意為農村衛生事業發展作貢獻的決心;
3、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
4、40周歲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鄉鎮衛生院在職人員即正式職工和在村級衛生機構工作的執業醫師不列入招聘范圍。
從事“三支一扶”期滿、本地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四、招聘崗位
見附表
五、報名時間及所需證件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1日至8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雙休日除外);地點:衡水市衛生局人事科(衡水市永興西路1789號)。電話:2324857。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執業醫師證、就業報到證,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6張,到市衛生局人事科現場報名,每人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查,填寫《報名登記表》。 月 日在衡水市衛生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和綜合考核
職位與報名人員比例大于1:3的,進行衛生專業知識考試,小于或等于1:3的崗位直接進入綜合考核。考試由市衛生局統一組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根據考試成績和聘用職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一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選,如末位出現平分情況,同時進入綜合考核。
七、體檢和聘用
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考試成績+綜合考核成績)每一職位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河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實施辦法》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資格,從報考同職位人員中依據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縣衛生局和受聘醫師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招聘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項目”聘用合同,明確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聘用期限為5年。聘用合同上報省衛生廳備案。
八、聘期待遇
受聘醫師在聘期內,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省根據各地同等條件鄉鎮衛生院執業醫師年收入統籌確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附表:
衡水市衛生局招聘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職位表
鄉鎮衛生院
名 稱 |
崗位要求 |
招聘人數 |
武強縣豆村鄉衛生院 |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 |
1 |
武強縣北代鄉衛生院 |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 |
1 |
武邑縣韓莊鄉衛生院 |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 |
1 |
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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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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