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出臺新規,規范夫妻間房產變更
■提醒夫妻購房時合同要簽雙方名字
■婚姻法新解釋實施后,某地市民在地稅局咨詢房產變更如何繳稅的相關政策。(新華社 發)
夫妻間的房產關系將更加明晰了。昨日記者從石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了解到,該局近日出臺一份關于規范夫妻間房屋變更和離婚析產的新規定,對在夫妻間進行的房產變更情況進行了明確界定。而之前以“房產證”時間界定是否夫妻共有房產,也改為以“購房合同”時間為準。
新規
夫妻婚前個人房產變更分三種情況界定
新規將夫妻婚前個人房產變更分為三種情況:如果增加共有人,沒有約定的就按照房產的一半份額進行轉移登記,有約定的按約定進行轉移登記,均需繳納相應稅費;夫妻間婚前個人房產進行更名的,要進行轉移登記,需繳納相應稅費;夫妻間對婚前個人房產進行離婚析產的(也就是把房子分開),要按照析產登記流程進行,需要繳納相應稅費。
據記者了解,對婚前買的房產婚后申請加配偶為共有人,進行產權轉移登記可以選擇走交易或者走贈與業務。
財政部與國稅總局新規早已在石落地執行,婚前房產增加共有人,契稅全部免除,但是還會涉及其他稅費。通過交易加名的稅費標準要根據房產證是否滿五年以及房產面積分情況區分對待,市民高可能會面臨5.6%營業稅和3%個人所得稅;而如果是通過贈與方式增加共有人,則無論房產證是否滿五年,均只需繳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即可。
夫妻共有房產變更多收90元費用
新規定中對夫妻共有房產也劃分為三種情況:增加共有人的要進入變更程序,不涉及稅費,只收取80元登記費和10元工本費;夫妻共有房產在夫妻間進行變更的,進入析產登記程序,只收登記費80元,但是更名后產權只能歸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共有房產進行離婚析產的,進入析產程序,只繳納80元登記費。
相關人士介紹,這種夫妻共有房產增加配偶為共有人的,須配偶雙方攜帶夫妻雙方同意增加房產證共有人協議、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直接到石家莊房產交易登記大廳辦理即可。如果一方確實不能到場的,必須出具有公證人見證的委托書。手續齊全房產證加名基本上是立等可取,長不超半小時即可拿到夫妻雙方各執一本的共有房產證。房產證上增加了共有人之后再辦理與房產有關的業務,如抵押、過戶等手續時,都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
簽合同時間成“共有財產”界定節點
在新規中,對房產是否為夫妻共有房產進行了嚴格規范——要以簽訂正規的商品房購房合同的時間作為依據。相關人士介紹,之前石市界定是否夫妻共有房產大多是以發房產證日期為依據,特殊情況也結合簽購房合同時間綜合考慮。比如,小李2009年買房簽的合同,2010年結的婚,2011年拿到的房產證,按照舊規定,因為房產證是在結婚后領取到的,就應該算做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按照新規定就算是婚前個人房產。
“新規旨在規范夫妻間房產變更和離婚析產可能出現的各種現象”。相關人士介紹,之所以進行這樣嚴格的規定,除了更符合新婚姻法解釋的“誰出錢誰擁有房產”的精神外,以房產證時間來界定會存在各種不可預料的情況,有的房產三五個月領到房產證,有的房產三五年甚至十年都拿不到房產證,使得界定時間節點無法做到公平公正。
影響
預計十一前將現加名潮
昨日,第一時間獲悉該規定的王女士,當即致電房管部門,咨詢詳細的加名事宜。她告訴記者,自己的房子是婚前雙方出錢買的,但是當時只寫了老公的名字,結婚后才拿到房產證。如果按照新規肯定要更嚴格地交稅費才能加名,因此,就想趕在新規10月1日開始執行前抓緊時間把名字加上。
對此,石市住房部門相關人士介紹說,近期夫妻房產證加名逐漸熱起來,近這兩天僅橋西房產交易大廳,每天至少辦理十多起夫妻房產加名的業務。其中大多是婚后房產免稅費加名,僅有極少數婚前房產交稅費加名的情況。
業內人士預計,伴隨著住房部門以“簽購房合同時間”來從嚴考量夫妻共有財產的界定,在新規10月1日正式執行前,石市必然會出現趕搭“夫妻加名末班車”的現象。而且因為婚前房產通過贈與方式加共有名僅需繳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因此預計未來婚前房本加名將大多通過贈與方式進行。
提醒
夫妻購房合同好簽雙方名字
針對不少家庭買房時都是以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現在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書上的現象,昨日,石市住房部門相關人士提醒,市民購房時房產登記和購房發票都是一方的,算個人房產。新規還規定了在進行房產登記時必須詢問業主“是夫妻共有財產嗎?”如果業主回答“不是”,就只能作為個人房產進行登記,一旦后期想再加上配偶的名字,可能將面臨高額稅費。
該人士提醒,夫妻雙方出資購房簽訂正規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時,就應直接以夫妻雙方的名字共同簽約,這樣房產證也將是分為兩個證件的共有產權,將更有效維護雙方各自的財產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