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日報訊(記者楊連 通訊員寒菊 春霞崇杰)隨著主城區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面積逐年增加,供熱計量如何收費也成為眾多市民咨詢熱點,日前,我市對今冬非居民供熱計量收費折算價格做出相應調整,主城區實現供熱計量收費標準的小區也將按照規定價格進行收費。
據介紹,為深化供熱體制改革,推行分戶計量供熱,建立供熱計量收費制度,切實降低既有居住建筑能耗,我市自2010年開始在主城區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作,截至去年底,對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面積106.8萬平方米。今年,我市進一步推進熱計量改造工作,主城區100余萬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程任務已接近完工。按照要求,去年主城區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完工的9個小區在2011年至2012年度采暖期將全部實現計量收費,9個小區分別為下花園區桃園陽光小區,宣化區京西江南小區,中心城區分別有茶榆云頂小區、宏昌馨園小區、金鼎世紀城、錦繡花園小區、鳳翔山莊、花園小區、容辰莊園。
供熱計量收費價格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并按用戶性質分為居民用熱價格和非居民用熱價格。基本熱價=面積熱價標準×基本熱價折算比例(為總熱價的50%),計量熱價=面積熱價標準×(1-基本熱價標準比例)×供熱月數/單位面積年平均耗熱量,單位面積年平均耗熱量=平均采暖耗熱指標×采暖季小時總數。
由于今年主城區非居民熱力銷售價格由9.80元/平方米.月(含稅價)調整為10.41元/平方米.月(含稅價),因此按調整后的非居民供熱計量收費計算方式為:計量熱價=10.41元/平方米.月×(1-50%)×5月/(43.65W/㎡×3672h/1000)=0.162元/kw.h。實行兩部制熱價后,仍對用戶采取鼓勵政策,在結算熱費時,實行“多退少不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