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市場供求狀況分析
2011年第三季度,中國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監測中心對全國103個城市(本季度全國共有117個城市上報了季度數據,其中,廣州、寧波、深圳、北京、廈門、石嘴山、綿陽、杭州、興義、德陽、包頭、赤峰、昭通、烏魯木齊等14個城市的數據未參加全國數據匯總)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市場供求信息進行了統計分析。這些城市分布在全國各大區域,擁有市區人口1.8億,約占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市區人口的47%;擁有市區從業人員(含城鎮個體勞動者)5357萬人,約占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市區從業人員的55%。本季度市場供求信息主要表現出以下幾方面特征
一、總體而言,與去年同期和上季度相比,市場中勞動力供求總量均有所減少。
103個監測城市中,用人單位通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招聘各類人員約577.9萬人,進入市場的求職者約553萬人,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 = 需求人數 / 求職人數,表明市場中每個求職者所對應的崗位空缺數。如0.8表示10個求職者競爭8個崗位)約為1.04,比上季度下降了0.0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05。
在本季度與2010年第三季度相同的93個城市(本報告中與去年同期的比較均指在本季度與去年同期相同的93個城市數據之間的比較)中,與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數、求職人數分別減少了12.1萬人和39.4萬人,各下降了2.2%和7%。在本季度與上季度相同的94個城市(本報告中與上季度的比較均指在本季度與上季度相同的94個城市數據之間的比較)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數、求職人數分別比上季度減少了36.7萬人和29.3萬人,各下降了7.3%和6.2%。
二、分區域,與去年同期相比,東、中部市場勞動力供求人數均有所減少,西部勞動力需求有所增長,求職人數略有減少;與上季度相比,東、中、西部市場勞動力供求人數均有所減少。
與去年同期相比,東部地區城市市場本季度的需求人數、求職人數分別減少了9.7萬人和20.7萬人,各下降了3.1%和6.6%;中部地區城市市場本季度的需求人數、求職人數分別減少了7.4萬人和18.5萬人,各下降了5%和12.2%;西部地區城市市場本季度的需求人數增加近5萬人,增長了5.1%,求職人數減少了0.2萬人,下降了0.2%。
與上季度相比,東部市場用人需求和求職人數分別減少了22.6萬人和16.9萬人,各下降了8.8%和7.1%,中部市場用人需求和求職人數分別減少了13.3萬人和10.2萬人,各下降了9.5%和7.8%,西部市場用人需求和求職人數分別減少了0.8萬人和2.2萬人,各下降了0.8%和2.2%。
三、制造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的用人需求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長,但與上季度相比下降幅度較大;與去年同期和上季度相比,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用人需求有所減少,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用人需求有所增長。
98%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二、三產業。從行業需求看,82.6%的企業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建筑業,以上各行業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別為34.4%、15%、12.5%、8.5%、7.6%和4.6%。其中,制造業和建筑業的用人需求分別占第二產業全部用人需求的83.6%和11.3%,二者合計為94.9%;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用人需求分別占第三產業全部用人需求的26.3%、21.9%、14.8%和13.4%,四項合計為76.4%。
與去年同期相比,第二產業的用人需求減少3.9萬人,下降了1.7%;其中,制造業的用人需求增加了0.5萬人,增長了0.3%,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采礦業的用人需求分別下降了22.5%、5.3%、25.6%。第三產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近9萬人,下降了2.8%;其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用人需求分別減少了5.9萬人和5.7萬人,各下降了6.6%和7.7%,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的用人需求分別增加了9.9萬人和0.4萬人,各增長了29.3%和0.9%。
與上季度相比,第二產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19萬人,下降了9.9%;其中, 制造業減少了近16萬人,下降了10.4%,建筑業減少了近1.2萬人,下降了5%。第三產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17.8萬人,下降了5.8%;其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的用人需求分別減少了4.7萬人和2.9萬人,各下降了6.9%和3.7%,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用人需求增加了2.5萬人,增長了6.6%,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6.6萬人,下降了14.6%。
四、九成以上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業;與去年同期相比,私營企業、聯營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下降幅度較大,港、澳、臺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略有增長;與上季度相比,各類企業的用人需求均有所減少。
從用人單位看,96.7%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比重僅占0.6%,其他單位的用人需求比重為2.7%。在企業用人需求中,內資企業占73.1%,其中以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較大,所占比重分別為22.5%、29.2%和10.7%,國有、集體企業的用人需求比重僅為3.5%;港、澳、臺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比重為7.2%;外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比重為9.5%;個體經營的用人需求比重為10.2%。
與去年同期相比,企業用人需求減少了11.3萬人,下降了2.1%。其中,內資企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7.6萬人,下降了1.9%;內資企業中,私營企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8.9萬人,下降了6.8%,聯營企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1.1萬人,下降了19.3%,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增加了3.6萬人,增長了6.7%;港、澳、臺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6萬人,增長了4.2%,外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2.3萬人,下降了4.2%。
與上季度相比,企業用人需求減少了35.3萬人,下降了7.3%。其中,內資企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26.2萬人,下降了7%;內資企業中,有限責任公司、聯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的用人需求分別減少了14.3萬人、3.7萬人、3.7萬人和2.5萬人,各下降了8.9%、36.1%、6.8%和2.5%;港、澳、臺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5.3萬人,下降了19.9%;外商投資企業的用人需求減少了近1.6萬人,下降了5.2%。
五、在進入市場求職人員中,與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長失業青年下降幅度較大,本地農村勞動力和外埠人員仍有所增長;與上季度相比,新成長失業青年略有增加,就業轉失業人員、本地農村勞動力和外埠人員下降幅度較大。
在所有求職人員中,失業人員(失業人員=新成長失業青年+就業轉失業人員+其他失業人員)所占比重為52.3%,其中,新成長失業青年占24.3%(在新成長失業青年中應屆高校畢業生占47%),就業轉失業人員占15.5%,其他失業人員占12.5%;外來務工人員的比重為36.6%,外來務工人員是由本市農村人員和外埠人員組成,其所占比重分別為16.2%和20.4%。
與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長失業青年的求職人數減少了46.2萬人,下降了26.8%,其中應屆高校畢業生減少了20.8萬人,下降了25.6%;就業轉失業人員的求職人數增長了1.8%,其他失業人員的求職人數減少了4.5萬人,下降了6.5%。外來務工人員中,本市農村人員、外埠人員的求職人數分別增加了9.4萬人和7.6萬人,各增長了12.7%和7.3%。
與上季度相比,進入市場求職的人員中,新成長失業青年增加了2.9萬人,增長了2.4%,其中應屆高校畢業生增加了1.2萬人,增長了2.2%;就業轉失業人員減少了近8萬人,下降了10.2%,其他失業人員下降了5.8%。外來務工人員中,本市農村人員、外埠人員的求職人數分別減少了2.9萬人和10.4萬人,各下降了3.6%和15.6%。
六、八成以上的用人需求對勞動者的年齡和文化程度有所要求;與去年同期相比,單位用人需求對年齡的要求有所放寬,要求職高、技校、中專、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勞動者的用人需求有所增長。
從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年齡要求看,87.4%的用人需求對勞動者的年齡都有所要求。16-34歲之間的用人需求占總體需求的64.3%;其中,要求勞動者年齡在16-24歲之間的用人需求占29.3%,要求勞動者年齡在25-34歲之間的占35%。與去年同期相比,對16-24歲、25-34歲、35-44歲、45歲以上年齡組的用人需求分別下降了7.5% 、3.4 % 、0.9%和7.7%,對年齡無要求的用人需求增長了19%。與上季度相比,對16-24歲、25-34歲、35-44歲、45歲以上年齡組的用人需分別下降了8.3%、8.1%、2.4%和16.4%,對無要求的用人需求下降了5.7%。
從用人單位對求職者文化程度的要求來看,88.8%的用人單位對求職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總體需求的39.5%(其中對職高、技校、中專文化程度求職者的需求占63%);對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職者的需求比重為23.7%;對大專文化程度求職者的需求比重為17.3%;對大學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職者的需求比重為8.3%。與去年同期相比,初中及以下、職高、技校、中專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分別增長了5.5%和9.5%,大專、大學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分別下降了3.4%和5.1%,無要求的用人需求下降了18.1%,高中、大專、大學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略有減少。與上季度相比,除碩士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略有增長外,其余各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均有不同程度的減少,對文化程度無要求的用人需求下降了20.3%。
七、技能人才的供求主要集中在初、中級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技師、高級技能和工程師的用人需求缺口較大;與去年同期相比,對初、中級技能勞動者的用人需求增長幅度較大;與上季度相比,對技術等級無要求的普工崗位需求下降幅度較大。
從需求看,對技術等級有明確要求的占總需求人數的56.7%,主要集中在初級技能人員、中級技能人員和技術員、工程師,其所占比重合計為49%。
從求職看,55.6%的求職者都具有某種技術等級,主要集中在初級技能人員、中級技能人員和技術員、工程師,其所占比重合計為49.3%。
從供求狀況對比看,各技術等級的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均大于1,勞動力需求大于供給。其中,高級工程師、高級技能、技師、高級技師的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較大,分別為2.19、1.73、1.67、1.61。
與去年同期相比,對初級技能、中級技能的用人需求分別增長了10.7%、13.6%,而對高級技師、技師、技術員的用人需求分別下降了30.3%、20.4%、10.9%,對技術等級無要求的用人需求下降了6.1%。求職人員中,除初級技能人員增長12.4%外,其余各技術等級或職稱的求職人數均有所減少。
與上季度相比,除初級技能人員增長3.3%外,其余各技術等級或職稱的用人需求均有所減少,對技術等級無要求的用人需求減少了33.8萬人,下降了13.8%。求職人員中,除技師的求職人數略有增長外,其余各技術等級或職稱的求職人數均有所減少,無任何技術等級的求職人數減少了21.7萬人,下降了9.7%。
八、全國十大城市崗位需求和求職排行榜顯示,餐廳服務員、廚工、機械加工人員、推銷展銷人員等職業的用人需求較大,而秘書、打字員、營業人員、收銀員、行政辦公人員、機動車駕駛員等職業的用人需求相對較小。(見附表)
附表:全國十大城市崗位需求和求職排行榜
市 |
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 |
第二產業需求 |
第三產業需求 |
崗位空缺大于求職人數缺口大的前三個職業 |
|
崗位空缺小于求職人數缺口大的前三個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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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 |
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 |
天津 |
0.81 |
22.4% |
77.6% |
推銷展銷人員 |
3:1 |
行政業務人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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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中心操作人員 |
3:1 |
銀行業務人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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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人員 |
3:1 |
秘書、打字員 |
1:4 |
上海 |
0.96 |
11.6% |
88.3% |
餐廳服務員、廚工 |
4:1 |
行政辦公人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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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業務人員 |
2:1 |
治安保衛人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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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冷加工人員 |
5:1 |
計算機工程技術人員 |
1:5 |
重慶 |
1.01 |
21.9% |
77.1% |
機械熱加工人員 |
4:1 |
營業人員、收銀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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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 |
3:1 |
機動車駕駛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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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人員 |
24:1 |
保管人員 |
1:10 |
石家莊 |
1.05 |
23.1% |
76.9% |
購銷人員 |
2:1 |
營業人員、收銀員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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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銷展銷人員 |
2:1 |
機動車駕駛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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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經理 |
2:1 |
財會人員 |
1:2 |
濟南 |
2.52 |
12.6% |
85.9% |
機械設備維修人員 |
3:1 |
簡單體力勞動人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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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械熱加工人員 |
3:1 |
行政辦公人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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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潔工 |
3:1 |
財會人員 |
1:9 |
福州 |
1.28 |
72.5% |
26.1% |
電子器件制造人員 |
2:1 |
營業人員、收銀員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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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體力勞動人員 |
2:1 |
治安保衛人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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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餐廳服務員、廚工 |
2:1 |
秘書、打字員 |
1:2 |
鄭州 |
1.75 |
7.8% |
91.8% |
簡單體力勞動人員 |
2:1 |
推銷展銷人員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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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險業務人員 |
3:1 |
普通電力設備檢修工、電工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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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飯店服務人員 |
3:1 |
機動車駕駛員 |
1:2 |
武漢 |
1.33 |
26.9% |
67.7% |
推銷展銷人員 |
3:1 |
機動車駕駛員 |
1:2 |
|
|
|
|
其他機械制造加工人員 |
4:1 |
財會人員 |
1:3 |
|
|
|
|
餐廳服務員、廚工 |
2:1 |
治安保衛人員 |
1:4 |
昆明 |
1.12 |
30.0% |
66.7% |
保育、家庭服務員 |
5:1 |
其他行政辦公人員 |
1:3 |
|
|
|
|
餐廳服務員、廚工 |
4:1 |
機動車駕駛員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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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餐飲服務人員 |
4:1 |
物業管理人員 |
1:2 |
南寧 |
1.12 |
21.2% |
78.6% |
餐廳服務員、廚工 |
2:1 |
營業人員、收銀員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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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服務人員 |
2:1 |
秘書、打字員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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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銷展銷人員 |
2:1 |
簡單體力勞動人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