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業概況
1.1職業名稱:秘書。
1.2職業定義:從事辦公室程序性工作、協助上司處理政務及日常事務并為決策及實施提供服務的人員。
1.3職業等級: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五級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原初級)、四級秘書(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原中級)、三級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原高級)、二級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4職業環境:室內、常溫。
1.5職業能力特征:具備文字與語言溝通能力、綜合協調與合作能力、邏輯思維與分析能力等。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五級秘書不少于220標準學時;四級秘書不少于200標準學時;三級秘書不少于200標準學時;二級秘書不少于150學時。
1.7.2 培訓教師:應具有本職業2年以上培訓經驗。培訓五級秘書、四級秘書的教師應具有三級秘書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三級秘書的教師應具有二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二級秘書的教師應具有二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在標準教室內。
1.7.4培訓設備:電視機、VCD機、錄音機、錄像機、投影儀。
1.8鑒定要求:
1.8.1適用對象: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五級秘書(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五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四級秘書(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五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四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五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四級秘書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三級秘書(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四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三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四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二級秘書(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三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三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