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名稱:
游泳救生員
職業定義:
在對外開放的游泳場所中對游泳者的安全進行有效的觀察和防護,并對溺水者進行赴救和在醫務人員到來之前進行現場急救的人員。
主要工作內容:
(1)對游泳場所的安全進行檢查,排除安全隱患;(2)對游泳者的安全進行有效的觀察和防護;(3)對溺水者進行現場赴救;(4)對游泳運動中常見的運動損傷進行初步應急處理;(5)在醫務人員到來之前,對溺水者進行現場急救;(6)現場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
職業概況:
游泳是深受我國人民喜愛且普及程度非常高的一項體育活動。另一方面,游泳也是一項危險性比較高的運動,極易發生溺水傷亡事故。近年來,我國游泳溺水傷亡事故呈逐年增加之勢。據統計,我國每年14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因溺水而死亡者達11萬人之多,占青少年死亡人數的第一位。這跟游泳場所缺乏安全管理,救生力量不足有著直接的關系。因為如果游泳救生及時,處置恰當,能為后續的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礎,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起到"挽救生命、減輕傷殘"的關鍵作用。
目前,我國有游泳場所5萬個,游泳救生從業人員卻只有2萬人,缺口達數十萬人,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同時,由于沒有統一的從業標準和規范,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也得不到提高,從業人員隊伍極不穩定。
確立游泳救生員這一職業,建立相應的職業培訓和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對于更好地發揮游泳救生員在游泳運動中的安全保障作用,促進群眾性游泳健身運動和我國體育事業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