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亂收費一直是我省各地市民普遍反映的問題,今年10月1日起,該問題將有望得到進一步規范和治理。《河北省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將于10月1日施行。
前段時間,石家莊市物價局接到眾多市民舉報,嚴查了太和電子城等多處停車收費不規范問題。
今后,如果遇到停車場亂收費的情況,車主有權拒付。此情況在下月實施的辦法中也得到明示:經營性停車場工作人員未佩戴統一服務標志、不按規定出具停車憑證和地方稅務部門監制的 票 據,或者超過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停車費的,機動車駕駛人有權拒付停車費。
據悉,經營性停車場的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并按不同車輛類型、不同停車時間、不同區域分別定價和同一區域路內停車收費標準高于路外停車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辦法實施后,公共停車場將嚴格按物價部門定的標準收停車費,嚴禁亂收費。目前,石家莊市物價局正在根據此辦法準備發布停車場收費標準。據了解,新的收費標準將不會有太大變化,部分停車場可能會有微調。《河北省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還提出,對按國家規定免收停車費的車輛和殘疾人代步用機動車提供免費停車服務。根據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建設的停車場,其道路紅線外業主或者土地使用權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停車泊位和其他區域,業主或者土地使用權人可以作為專用停車場使用,也可以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公眾提供停車服務。其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或者設置停車障礙。
同時,該辦法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及節約土地資源的立體式、地下停車場,鼓勵專用停車場和有停車條件的單位及個人向社會開放其停車場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本地停車場的具體位置、泊位數量和收費標準等信息。
據悉,辦法實施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將負責停車場的規劃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的建設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使用的監督管理,并參與停車場規劃、建設的有關管理工作。城市綜合交通規劃應當明確停車場布局、規模和建設標準等內容,并將其確定為規劃強制性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