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訊,18日上午,從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經省政府批準,我省調整公路計重收費政策,自4月1日起,全省執行新的高速公路、普通收費公路貨車計重收費政策。
根據新的政策,超限率100%以上的車輛,100%以上的超限部分,由原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費,改為按基本費率的16倍計費;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貨運車輛,超過55噸以上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6倍計費。
貨車軸載限定標準為:單軸(每側單輪胎)7噸;單軸(每側雙輪胎)10噸;并裝雙軸(每側雙輪胎)18噸,每減少兩個輪胎減4噸;并裝三軸(每側雙輪胎)24噸,每減少兩個輪胎減4噸。車貨總重限定標準為:二軸貨車17噸;三軸貨車25噸,由二軸汽車和一軸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為27噸;四軸貨車35噸,空氣懸掛系統、軸距大于1800mm的貨車為37噸;五軸貨車43噸;六軸及六軸以上貨車49噸。當車輛各軸對應的軸重認定標準之和與該車對應的車貨總重認定標準不一致時,以二者之間的較小值作為對該車對應的認定質量標準。
省公路局提醒貨車司機,在通過稱重設備時,車輛減速至10公里/小時以內,勻速通過,不要加速、減速和急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