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明年起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家庭限購第三輛車
6月18日,石市召開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動員大會,對今年及今后五年省會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進行專題部署。針對省會機動車保有量猛增的現狀,石市提出自2013年起限制家庭購買第三輛個人用小客車,自2014年市區內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根據《石家莊市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工作方案》規定,石家莊市機動車保有量到2013年底將控制在190萬輛以內;到2015年底控制在210萬輛以內;到2017年底控制在230萬輛以內。自2013年開始,石家莊市每年新增機動車控制在10萬輛以內;自2015年起,每年小客車增量配額為9萬輛,按照每月7500輛進行配置。
為此,石市將嚴格實施強制報廢制度,對達到強制報廢條件的在用機動車予以強制報廢。對臨近強制報廢年限1年以內的機動車,不得辦理變更使用性質、轉移登記以及遷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管理區域等業務。對連續3個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一律強制報廢,并督促車輛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業務。
對逾期未進行車輛年度安全技術檢驗或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其所有人機動車相關業務;對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機動車,公安部門公告其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公告期滿仍不辦理注銷手續的予以注銷。
嚴格新增車輛管理,提高機動車準入門檻,在外地轉入車輛實施國Ⅳ標準的基礎上,增加“國Ⅳ標準使用三年以上不予以辦理轉入”的硬性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新注冊車輛實行國Ⅳ標準,杜絕高污染、高排放車輛落戶省會。
到2015年底,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到2017年底,淘汰全部黃標車。
自2013年起,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不再新增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數量,嚴格控制對執法執勤用車的審批。
自2013年起限制家庭購買第三輛個人用小客車;自2014年市區內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據悉,石市還將借鑒外地經驗,研究制定《石家莊市小客車數量調控規定》,自2015年起實行小客車指標搖號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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