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崗前教育試卷
單位: 姓名: 職務:
一、填空題、每空2分
1、( )是指勞動者免于職業危害( )和( )。滿足勞動者安全權的要求是企業義不容辭的( )。
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 ),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 ),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 )的從業人員,不得( )。
3、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 )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 )及專業考試合格( ),并必須定期進行( ).
4、高處作業必須系( ),和( ),安全帶應掛在( ),嚴禁在一個物件上( )或一根安全繩上( ),臨邊作業應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5、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 ),不得妨礙通道,高處作業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不得( )。
6、高處作業遇有架空輸電線路,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的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
|
1KV以下
|
1—10KV
|
35—110KV
|
154—220KV
|
330—500KV
|
安全操作距離
|
|
|
|
|
|
如保持安全距離難時,應停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的批準后方可作業。
7、處作業不宜( ),需上下重疊作業時,應在上下兩層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
8、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鋼管長度4—6.5米和2.1—22米為宜。有( ),( )或( )的不得使用。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現(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9、鋼制腳手架腳手板采用2—3毫米的I級鋼材,長度為1.5—3.6米,寬度23—25厘米,高5厘米為宜,兩端有連接裝置,板面應有防滑孔,凡是有( )的不得使用。
10、鋼管腳手架應垂直平穩放在( )。立桿間距不得小于1.2米,小模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鋼管立桿,大模桿接頭應錯開,用扣件連接擰緊活栓,不得用鐵絲綁扎。
11、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每隔6—7根立桿應設( ),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每度應大于( ),支桿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 )。
12、架子的鋪設不得( ),腳手架搭按不得( ),對頭接時應加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大于20 厘米,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并擰牢。
13、腳手架外側,斜道和平臺,要綁( )和( )。高度超過4米時,設能承受160公斤的荷重的安全網或防護攔板。
14、腳手架安裝完畢,必須經過施工負責人會同安檢人員共同( )方可使用。
15、腳手板可采用鋼、木、竹材料制作,每塊質量不宜大于( )kg。
16、拆除作業必須( )逐層進行,嚴禁( )同時作業;
17、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 )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 )步,如高差大于( )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18、當腳手架拆至下部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 )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19、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 ),或( ),并設專人看管,禁止入內,拆除應按順序( ),( ),不準上下同時作業拆除的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除( ),再拆除( ),由中間操作人員往下順梯子,拆除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子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架子工崗前教育試卷答案
姓名: 年齡: 職務: 日期: 年 月 日
一、填空題
1、(安全權)是指勞動者免于職業危害(職業傷亡)和(職業病)。滿足勞動者安全權的要求是企業義不容辭的(義務)。
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4、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和(正確佩帶安全帽),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桿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栓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栓幾個人),臨邊作業應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5、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牢靠),不得妨礙通道,高處作業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不得(向下拋擲)。
6、高處作業遇有架空輸電線路,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的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
|
1KV以下
|
1—10KV
|
35—110KV
|
154—220KV
|
330—500KV
|
安全操作距離
|
4
|
6
|
8
|
10
|
15
|
如保持安全距離難時,應停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的批準后方可作業。
7、高處作業不宜(上下重疊),需上下重疊作業時,應在上下兩層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
8、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鋼管長度4—6.5米和2.1—22米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壓偏)或(裂紋)的不得使用。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現(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9、鋼制腳手架腳手板采用2—3毫米的I級鋼材,長度為1.5—3.6米,寬度23—25厘米,高5厘米為宜,兩端有連接裝置,板面應有防滑孔,凡是有(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10、鋼管腳手架應垂直平穩放在(金屬底座或木墊上)。立桿間距不得小于1.2米,小模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鋼管立桿,大模桿接頭應錯開,用扣件連接擰緊活栓,不得用鐵絲綁扎。
11、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每度應大于(60度),支桿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
12、架子的鋪設不得大于1.2米,腳手架搭按不得小于20厘米對頭接時應加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大于20 厘米,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并擰牢。
13、腳手架外側,斜道和平臺,要綁(1米高的防護欄桿)和(釘18厘米的擋腳板或立網)。高度超過4米時,設能承受160公斤的荷重的安全網或防護攔板。
14、腳手架安裝完畢,必須經過施工負責人會同安檢人員共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15、 腳手板可采用鋼、木、竹材料制作,每塊質量不宜大于(30)kg。
16、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17、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18、當腳手架拆至下部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19、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看管,禁止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拆除的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除(中間扣),再拆除(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員往下順梯子,拆除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子吊下,禁止往下投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