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從事營養咨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眾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經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均采用閉卷筆試,每科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公共營養師二級加考一科綜合評審。
每年5、11月第三個周末考試,考后50個工作日在網上公布成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證,證書全國通用。考試半年后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費用另交。報名須知: 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各2份,小二寸藍底彩色照片5張及同版電子版1份,工作證明一式2份,學歷注冊備案表(上報時上交電子版)。
招生電話:15132527389 18731518381
聯系QQ:73679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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