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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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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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因素及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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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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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作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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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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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準檢查工具:檢查前由被考人檢查與校正軌距尺、支距尺,軌距、水平正反兩個方向誤差值不得大于1mm。未校正,每件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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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查軌距、水平和查照:在規定的檢查點上,按“先軌距,后水平”的順序記入與標準的誤差數。檢查順序有錯,每處扣2分。檢查的位置與定點位置超過100mm以上時,每處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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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查支距:用支距尺和鋼卷尺在規定檢查點上檢查支距尺寸。檢查的位置與定點位置超過10mm以上時,每處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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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視方向、高低:站在道岔外約50m處先看方向,后看前后高低,用10m弦線測量目視超限處。未看出,每處扣3分,測量位置不對,每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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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觀檢查:在測量的同時,注意檢查其他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害(即零配件缺、損,基床、鋼軌病害)。如有則填記在“外觀”欄中。漏填,每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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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勾劃超限處所:檢查完后,對軌距、水平、支距、查照等超限處所進行勾劃,交給考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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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
量
︵
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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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查軌距、水平時把符號寫反,每處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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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錄填寫不清,有黑疤,每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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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漏勾和錯勾劃超限處所,每處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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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抽查軌距、水平、支距、查照等,誤差超過1mm以上,每處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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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量
具使用
與維護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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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量具使用不當,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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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損壞量具,每件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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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及
其
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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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車時不及時下道,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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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鄰線來車不停止檢查,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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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有不安全因素酌情扣分,每次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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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按規定使用勞保備品和著裝,每少一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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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時間25min,每超時1min扣1分,超時10min停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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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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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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